重復授權的情形。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自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第四十六條規定,專利復審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對專利復審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院起訴。人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
合議審查組在澄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審查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若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成立,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若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不成立,宣告維持專利權繼續有效。對專利復審宣告專利權無效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中級人院起訴。人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
專利權無效需準備的材料: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申請人的明信息資料;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